阅读新闻

天津婚姻律师 什么样的人可以查看婚姻登记档案?

[日期:2008-03-11] 来源:天津离婚网  作者:天津婚姻律师 [字体: ]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据天津婚姻律师所知,婚姻当事人可以凭合法身份证件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 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利用本机关移交的婚姻登记档案;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和安全部门可以查阅婚姻登记档案;律师及其他诉讼代理人持受理案件的法院出具的证明材料及本人有效证件可以查阅与诉讼有关的婚姻登记档案。



阅读:
录入:天津法律维权网

评论 】 【 推荐 】 【 打印
上一篇:天津婚姻律师 公民如何查询婚姻登记档案?
下一篇:天津婚姻律师 给婚姻一剑 捅爱情一刀?
相关新闻       天津婚姻律师  天津离婚网 
本文评论       全部评论
发表评论


点评: 字数
姓名: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