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请问天津房地产律师,我通过中介公司相中了一套使用面积在60平方米的房子,根据工作人员要求交了5000元意向金。工作人员还表示,如到时不想买房,将退还意向金。可公司今年安排我到外地工作,当我向中介说明无法买房的情况后,工作人员却称我违约在先,意向金不能退还。请问:我现在该咋办?
答:天津房地产律师对此表示,根据国家有关房地产法律法规,只有“订金”或“保证金”,没有“意向金”之说,这实际上是房产中介商玩的文字游戏而已,如果你没有签订正式的购房交易合同,也就不存在违约的问题。你可以要求该中介退款,如果不退你可以从法律渠道解决。该律师提醒市民,买房人做决定前应慎重,最好请专业人士把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