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仅一月闹离婚 女子讨要结婚保证金 |
3月10日,江西省安福县人民法院依照民法公平原则,对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作出判决,据天津律师了解,判决被告返还原告人民币25000元。 经审理查明,原、被告系夫妻关系,2006年2月,原告陈麟为达到与被告欧阳铭华结婚的目的,主动将80000元打入被告大哥欧阳荣华的账上,婚后被告的大哥又将该款支付给了原、被告,由原、被告一起去处理被告与另一女孩黄某的关系。被告将50000元给了黄某,另30000元由原告自 |
女方离婚将夫妻财产转给父母丈夫诉请转让无效获支持 |
本案中的房屋的一半是林小姐弟弟所有,另一半则是由林小姐夫妻共有。但在离婚时,林小姐却将夫妻的一半产权份额转让至自己父母名下。丈夫王先生当然不同意,诉请转让行为无效。据天津律师了解,3月9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作出了支持王先生诉请的一审判决。
夫妻诉讼离婚时,妻子林小姐将属于夫妻共有的房屋份额转让给了自己父母。丈夫王先生获知后,认为妻子的转让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故将妻子、妻弟和岳父母一起告上法 |
哪些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权的请求 天津婚姻律师告诉您 |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天津婚姻律师告诉您,下列人员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中止其探望的权利: 1)未成年子女; 2)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 3)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义务的法定监护人 |
离婚协议债务约定不能对抗第三人 天津婚姻律师提醒您 |
近日,据天津婚姻律师所知,江西省赣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离婚协议约定而抗辩还款的借款合同纠纷案,并依法判决,两被告共同偿还婚姻存续期间所欠借款及相关利息。
被告谭品 |
天津婚姻律师 离婚10年前夫主张住房权利败诉 |
| 贾先生与殷女士在1995年时就协议离婚了,当时离婚协议中约定,以前居住的公有房屋为双方共有。据天津婚姻律师所知,十年后,一直没对房屋权利提出要求的贾先生在要求殷女士腾房时才发现,殷女士已于1995年与房屋产权单位某钢铁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并在2001年取得房屋产权。为此,贾先生诉至法院,要求确定十年前其前妻与单位签订的购房合同无效。但由 |
天津婚姻律师 离婚后保单受益人会变吗? |
请问:天津婚姻律师,今年刚办理了离婚手续,去年前夫曾买了一份人寿保险,当时保险受益人是我的名字,离婚后保单被前夫拿走,现在我还是这份保单的受益人吗?
天津婚姻律师答: 如果您的前夫更改了受益人,那么您就不再是保单的受益人了。 现如今保险作为一种储蓄性的家庭投资已为许多人所接 |
天津婚姻律师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通过诉讼离婚 |
请问天津婚姻律师:
请问天津婚姻律师,去年,我弟弟下班路上遭遇意外,严重的脑外伤使他产生精神障碍,司法鉴定结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
前不久,弟弟说他离婚了,要我时常去看看他。我一看离婚协议更是气不打一处来,协议中他家的大部分财产都归女方洪某所有了。
后来,我找到为他俩办理离婚登记的部门,那里的工 |
天津婚姻律师 给婚姻一剑 捅爱情一刀? |
近日据天津婚姻律师调查发现,越来越多的成都再婚夫妻进行婚前财产公证,也有人质疑这是对爱情的伤害
“先说断,后不乱”,婚前财产公证越来越成为成都部分再婚夫妻处理经济问题的一个法宝。本报情感工作室记者近日走访了成都市多家公证处,各公证处提供的信息显示,对婚前财产和婚内财产进行约定的成都再婚夫妻越来越多,某公证处今年办理的婚前财产公证中,再婚夫妻占到了56%。 |
天津婚姻律师 什么样的人可以查看婚姻登记档案? |
|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据天津婚姻律师所知,婚姻当事人可以凭合法身份证件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 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利用本机关移交的婚姻登记档案;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和安全部门可以查阅婚姻登记档案;律师及其他诉讼代理人持受理案件的法院出具的证明材料及本人有效证件可以查阅与诉讼有关的婚姻登记档案。 |
天津婚姻律师 公民如何查询婚姻登记档案? |
公民如何查询婚姻登记档案?天津婚姻律师告诉您: 《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对婚姻登记档案的利用做出了严格的规定。婚姻当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可以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因故不能亲自前往查阅的,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公民查询婚姻登记档案一般情况应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查询。如果婚姻登记档案已经移交到地方国家档案馆,婚姻登记机关应告知当 |
人大代表建议修改《婚姻法》鼓励“姐弟配” |
天津婚姻律师提示:内蒙古赤峰学院副院长郭丽虹副教授提出,将现行《婚姻法》规定的“最低结婚年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修改为男女相同或女大于男;她认为,这种年龄结构上的“兄妹”式,不符合我国国情。(资料搜集整理:天津婚姻律师) 羊城晚报3月5日报道 面对我国人口性别比例失衡现状,有人大代表建议修改《婚姻法》关于“最低 |
天津婚姻律师为您解答涉外离婚领事认证公证等问题 |
一、中国内地与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间往来的文书应办理哪些手续?(资料搜集整理:天津婚姻律师)
1、中国内地出具的公证文书发往中国香港特区使用前,应由中国外交部领事司办理“确认”手续 。
2、中国香港特区发往中国内地使用的公证文书由中国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出具,并由司法部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进行确认、传递。
3、外国驻 |
天津婚姻律师帮你分析涉外离婚疑难问题 |
一、涉外婚姻的概念: 是指一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的婚姻,包括涉外结婚和涉外离婚。据天津婚姻律师获悉,在我国,“涉外婚姻”也指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之间的婚姻。根据我国法律,我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的法律。凡涉外婚姻当事人在我国境内结婚或离婚的,都必须按 |
张柏芝谢霆锋被爆根本未结婚 |
娱乐圈“大嘴”宋祖德又爆猛料,在接受《南都周刊》采访时称,谢霆锋张柏芝根本就没有结婚,并预言一年后就会分手。(资料搜集:天津离婚网)
宋祖德称,两人根本就没有结婚,虽然办了婚事,戴了婚戒,但未办理结婚手续,从法律的角度上说,根本就不是夫妻。宋祖德表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天津婚姻律师回答您 |
对此问题,据天津婚姻律师得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也就是说,按照上述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与 |